安全生产“十五条”硬措施
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近日,国务院安委会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已有规定、以往管用举措和近年来针对新情况采取的有效措施,制定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、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硬措施,部署发动各方面力量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,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。
一、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
二、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
三、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
四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
五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
六、立即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
七、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
八、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
九、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
十、重拳出击开展“打非治违”
十一、坚决整治执法检查“宽松软”问题
十二、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
十三、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
十四、严肃查处瞒报、谎报、迟报、漏报事故行为
十五、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