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生产需时时如履薄冰
发布时间:2023-06-06 作者:巨能特钢

  5月18日,湖南衡阳某钢企水压生产线钢管上料项目发生物体撞击事故,造成1人死亡; 5月21日,湖南湘潭某钢企精品高速线材施工项目发生高空坠落事故,造成1人死亡。3天时间,突发2起安全事故,造成2人死亡,教训十分深刻。截至目前,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具体细节尚待有关部门进一步确认。

  祸患常积于忽微。3日内连续2起突发事故,再次给钢铁行业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:安全工作麻痹不得、大意不得!安全红线触碰不得!

 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,“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,一丝一毫不能放松”。安全生产需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,决不能掉以轻心。2022年,我们全面完成了“钢八条”重大隐患和重点事项“清零”任务,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,取得了可喜的阶段性成果。然而,我们仍要清醒地认识到,近年来冶金行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仍然时有发生,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尚未得到扭转。从近年来已公布的冶金行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来看,主要包括职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无证上岗,设备安全管理、车间作业现场混乱,企业制订的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等,无不暴露了一些企业未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、存在麻痹侥幸心理、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问题。第22个全国“安全生产月”已经来临,新“钢八条”也已于5月15日起正式施行,全体钢铁人更应以事故为戒,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,坚决遏制人身伤害事故发生。

  一是强预防,细中求细。安全生产牵一发而动全身,企业需从细微处观察隐患,以细心换安心。钢铁企业要善从已发生事故中总结教训和突出问题,举一反三,更细致、更全面、更深入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,并趁机细化安全隐患排查细则,加倍注意安全“雷区”。同时,精准落实相关法规、政策就是最好的预防手段之一。安全事故的突发多是人为疏忽导致,这也从侧面显露出一些企业对于新《安全生产法》宣传贯彻落实不到位、对新“钢八条”研读不够及时主动的弊端。为此,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制定安全要求,将各项法律规定与日常生产经营有机结合起来。

  二是压责任,实而再实。一方面,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十五条“硬措施”规定,“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,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”。事实证明,目前仍有一些企业的第一责任人法治意识淡薄、责任落实不到位。企业管理者需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,以更有为的担当抓安全管理,让安全法治意识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。另一方面,职工需自觉认真履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,遵守规章制度,在确保自己不违章作业的同时,做到随时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,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及培训,增强事故应急处理能力,做到人人讲安全、个个会应急。

  三是讲监督,严上加严。安全生产需以严格监督做保障。一方面,相关监管部门要深化监管整治,严格安全监督执法闭环管理,扎实推动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落地见效,推动行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;另一方面,企业应鼓励职工互相监督,搭建平台延伸监督触角,自觉抵制不安全行为,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现象,让安全防线更加牢固。

  安全生产如同滚石上山,稍有麻痹松劲,就可能前功尽弃。当前,全行业必须深刻反思,严格落实新“钢八条”,深入排查事故隐患,以时时放不下心的责任感、更严格坚决的行动力对安全事故说不,尽早扑灭隐患苗头。

  来源:中国冶金报-中国钢铁新闻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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